由于当地政策社保要满十二个月才能申请生育津贴,还是继续缴纳,是否应当发放工资?个人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
更新时间:2020-05-19 09:36:32
问题描述:
2019年1月入职,职业外贸。在2019年十一月底足月生下二胎,于二月单位开始交社保,由于当地政策社保要满十二个月才能申请生育津贴,所以单位在产假期间没有发放工资,社保还是继续缴纳,个人部分还是个人在承担。工作期间也未签订
合同。单位在产假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个人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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