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如果报告给食药局会罚款510万元。因为害怕食药局罚款,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行为。
更新时间:2020-04-02 13:25:24
问题描述:
2020年1月20日,一顾客在我的便利店内购卖了4瓶饮料,共计16元。完成交款后,该顾客对我说饮料过期了(当时查看确实过期15天左右),说如果报告给食药局会罚款5-10万元。让我给4000元钱给他,因为害怕食药局罚款,经过讨价还价用微信转给此人2531元。不知此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行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