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场官司我有可能打赢吗?2、如果打不赢而我又无没有能力偿还,法院有可能作出什么样的判决?会被拘留吗?
更新时间:2004-04-07 15:19:16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7月10日从一个叫刘X的手中接过一个幼儿园,费用议定为8000元。在接之前她告诉我说目前有三十多名小孩(有录音),于是我就先付了4000元并写下了欠条,说明于9月30日这前还清。我接过来之后才从她留在幼儿园中的收费收据中发现只有二十四名小孩。由于生源较少及各种原因,我无力偿还所欠余款,直至今年2月以1000元低价转让出幼儿园并处于待业中,更无法偿还欠款,对方于前几日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我手中的证据有:1、录音带2、她以前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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