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的当事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十一点十几分就离开了,就在我离开后的时间里,我的责任会怎么判定呢?
更新时间:2020-03-31 20:31:26
问题描述:
出事的当事人就是自己的朋友 他是约酒的带头人 我是其中一个他的朋友 我是第五个去到当时的酒桌 当晚十点到的 我又是第一个离开喝酒现场 十一点十几分就离开了,后面的所有发生的事情我都不知情,就在我离开后的时间里,有另外几个当事人的朋友来了,我们不认识,第二天早上才知道,当事人最后是凌晨接近两点出的车祸,开的他自己的没牌没证的摩托车,当场就撞在了限高栏上没有了生命,我是最后被通知去的喝酒,也是第一个离开的,后面来的那几个是当事人认识的朋友,也是碰巧在店里遇到的。请问,我的责任会怎么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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