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我劳动合同变更书,如果接受赔偿能否按照2倍赔偿或者3倍我前12个月均工资赔偿,是否符合《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0-03-25 08:02:17
问题描述:
本人劳动合同2018年10月8日签署,3年未到期,公司人事2020年3月13日进行电话沟通,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要取消此岗位;先发我劳动
合同变更书,让我有两种选择,一是调岗到山东济南,我现工作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是给予补偿,工作年限1.5年➕未提前30天通知赔偿;我想咨询的是,一、如果想继续在本岗位工作应该怎样做;二、如果接受赔偿能否按照2倍赔偿或者3倍我前12个月均工资赔偿,我月均工资2万多,高于长春市平均工资6千多的3倍,是否符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公司不同意,申请
劳动仲裁能否给予3倍赔偿或继续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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