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A公司的这种做法,如果他们起诉我,我该如何应对。2.劳动监察后,A公司补交了我的三金,但事后还找我的麻烦,不断的找法律顾问打电话给我,我应该如何应对。3.我不退还补偿金,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04-05-31 22:53:32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1月到A公司工作,于2004年2月24日离开公司。在此期间我多次和公司提出要公司补签并补交三金未果,公司仍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不交三金。我在离开公司后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3月5日劳动监察对A公司发出一个月的整改通知帮我补交三金。上周五(3月26日)A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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