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按时出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3-23 11:58:39
问题描述:
你好,几年前我收到一则消息…担保公司恶意骗贷一案,截止2017年4月18日欠款为9,654.32。现已涉嫌欺诈,本案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三点 移交法当法院展开调查,起诉金额29,654.32诉讼费、公告费、办案费、息费、律师费),相关法律见《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及《刑法》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二十四条。被告不按时出庭,将缺席判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当时我办理的是手机零首付贷款,联系人只是说什么都不用管,按照他们说说的办理可以免费领取800元,事后就不用管了,但是我接到他们给我发的信息,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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