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收取顾客押金,在退押金的时候,离职员工不配合。这种情况下单位能否起诉离职员工没有退给顾客押金?
更新时间:2020-03-17 06:33:33
问题描述:
单位收取顾客押金,因种种原因,在退押金的时候,单位先把押金转给员工,再由员工转给顾客。单位于18年10月15号转给员工。现在顾客反映退的押金没有收到,恰巧员工于19年6月离职,顾客和单位联系离职员工配合查账,离职员工不配合。这种情况下单位能否起诉离职员工没有退给顾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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