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出租方退还押金,押金不退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能营业责任应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0-03-16 16:34:14
问题描述:
2019年12月与酒店签订了
租赁合同,为酒店一楼大厅左侧商务中心做为旅行社营业点,
合同期限1年,到期为2020年12月15日,开业一个月后因疫情影响,国家出台禁止一切旅游性质的活动,禁止所有旅行社营业,迄今为止此营业点一直处于关门歇业状态态,开业前已交3个月租金及押金,考虑到继续交租压力,我方决定3月15日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押金,经协商出租方以合同注明一年租期内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不退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请问疫情期间是否属于
不可抗力因素?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能营业责任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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