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更新时间:2007-01-13 12:18:05
问题描述:
我和她都属二婚.05年9月至06年3月谈恋爱,期间她月收入800元,由于她带一小孩,且每月需还贷款500元,导致她生活困难,因而我每月都资助她300-500元.06年3月28日结婚搬到我家.她于06年11月还清贷款,婚后我在母亲处借9000元购买电脑,由于家中一切开支都由我承担,导致我现在欠债务5000元,合计14000元.06年9月她变心,开始先与前夫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10月又同时与另一男人发生奸情,而且她现在提出要起诉离婚,现已搬出去住(5天).自9月份以来,我很痛苦.我有她与两个男人的通话单和QQ聊天记录及她承认做错事的保证书.
一.恋爱期间我对她的资助能得到赔偿吗?
二.婚后她还贷款4500元(3-9月份).借我母亲处9000元和我所欠债务5000元,以及我对家庭的所有开支,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三.由于她的过错,我能提出多少精神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