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成立离职前用公司电脑向私人qq发送过客户的报价单,只有产品的一些信息,离职后由于前公司拖欠工资
更新时间:2020-03-12 13:32:34
问题描述:
关于职务侵占是否成立
离职前用公司电脑向私人qq发送过客户的报价单,报价单不包含客户的联系信息,只有产品的一些信息,报价单为本人自己做的,客户有一部分是公司展会取得的联系方式,之前均未合作。(由于是做外贸所以晚上需要用这些资料和客户聊天),离职后由于前公司拖欠工资,前公司被劳务
仲裁败诉,然后提出反诉。告我职务侵占,
证据是我发送报价单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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