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物业如此不作为,请问应该给他们物业费吗?我们需要付这纯属无稽之谈的物业费么?
更新时间:2020-03-07 08:36:40
问题描述:
户,今年2月份,因物业方的原因导致所租房间的屋顶渗水,致我司电脑损坏两台,天花浸水剥落,地毯泡水发霉而无法办公,被迫迁移到其他创业园区办公,中间搬家的曲折和辛劳,以及员工对新办公室的通勤及办公环境适应问题苦不堪言。然而本周内,物业方口口声声承诺免去2月份租金,但是竟然要按面积缴纳管理费2160元。
按常理,是物业方的原因导致屋顶渗水到4楼,并导致我司的财物损失,被迫到其他地方办公,公司员工都不在该地办公,谈何收取管理费?!就是要谈管理费,物业方曾承诺到3月17日前修复顶楼,迄今为止没见工人进场,3月4-6日广州下雨,渗水更加严重,作为物业如此不作为,请问应该给他们物业费吗?
尊敬的律师们,我想知道如果按现行的
物权法,我们需要付这纯属无稽之谈的物业费么?物业方坚持说租金可免,但物业费是流程该收。这种无视租户利益,一味强词夺理的行为,不符合现在中央扶持中微企业的
大方向和支持创业的原则,更违反以租户利益为本的服务规范。如物业方坚持这种无赖的收费,我方已保留所有
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和通话记录,并将此次纠纷诉诸于法律,寻求合法途径曝光以解决问题。当否,请各位给出合理的建议,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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