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1月的工资都没有正常发放。是否构成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0-03-05 15:07:06
问题描述:
原本公司春节假期是到2月1日,后来多次延迟,最后直接通知待定。并且公司在2月初的时候就在公司群中通知,让所有员工尽快返回
苏州隔离,早隔离完成就可以早复工。
现在已经在苏州隔离超过一个月了,公司以疫情为由,截止到今天3月5日为止都不通知复工时间,也从来没有准确的说法,甚至1月的工资都没有正常发放。
我想咨询下这是否构成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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