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以三个月时间为期限,第三个月销售业绩除去所有费用后不足以发放本人全额工资,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0-03-06 12:38: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从去年七月份入职到现在就只有签了一个入职
合同,之前说转正合同在工厂,但是老板一直没有给我,所以我根本没有转正合同,而然后现在老板又给我发了一个通知,具体的内容是:1、甲乙双方以三个月时间为期限,乙方自第二个月开始销售业绩除去所有费用后不足以发放乙方本人工资的50%。扣除当月50%绩效;第三个月销售业绩除去所有费用后不足以发放本人全额工资,当月绩效全扣;
2、乙方从第四个月开始销售业绩除去所有费用后不足以发放乙方本人工资的50%,当月绩效全扣;月销售业绩除去所有费用后超过工资的50%,当月绩效按实际差额比例对应扣除。第四个月开始除去所有费用后不能满足本人工资则工资下调20%。
3、本通知自2020年3月份开始生效。
乙方是我,这是所有的内容。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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