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以不配合执行法院会让车主上失信人名单,请问法院属不属于双项执行?没有领取裁定违法吗?
更新时间:2020-03-05 14:13:3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请问:一是2012年6月14日发生
交通事故,事故工程车辆,受害当事人诉前保全,保全扣押时间2012年7月16日,该车辆诉讼结束长达3年多,诉讼中车主因扣押裁定提出复议并提出
反担保 该车辆,法院3年间没有答复,违法吗? 二是扣押时车辆已从购买起6年,购车价79000元,扣押时受害人诉讼总价18000元,诉讼结束赔偿金额:21300元,请问合法吗?三是收到执行书时间2015.1月7日,执行期间,法院因找不到委托保管车辆单位已办过几次家,执行局于2015年1月23日,让车主申请中止执行书,2015年1月27 日执行局又扣押了车主(赔偿人)另案在
法院执行的应执行给车主的执行款,同时要求车主款额不够21300元补齐够差额部分,否则以不配合执行法院会让车主上失信人名单,车主无奈补齐了差额部分,扣押车辆执行局以汇报院领导合议后给答复,车主同意了执行局的意见等待答复,请问法院属不属于双项执行?合法吗?四是执行局第二天2012年1月28日又给车主下发了车辆解除裁定书,通知车主领取,车主因执行局做法和说服不一致,有被哄骗的意向,没有领取裁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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