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租客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是2019.3.1至2022.2.28,她们这样终止合同算她们违约吗,但是
更新时间:2020-03-05 11:13:5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跟租客的
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是2019.3.1至2022.2.28,刚刚满一年,房租是一年一付,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一年的房租。今天已经是3月3日了,这个年度的房租她们一直没付,然后现在突然说不租了,说房租吃不消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她们房租也不肯付,说等新店装修好了这边什么时候搬过去了再算几天房租给我。这个对于我来说这个特殊时期我的损失很大,根本没有提前通知我,我毫无准备。她们这样终止
合同算她们违约吗,但是我的合同里面没有注明如果她们违约要付多少
违约金,我现在可以向她们索要赔偿吗。我能打官司让他们继续履行合同续租吗,或者让她们赔偿我几个月的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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