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咨询自己怎样做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更新时间:2012-07-09 23:47:27
问题描述:
与别人(河北省一个县政府公务员)05年合伙投资购买一网吧,对方投资多于自己,当时关系尚好所以过户时没有可以在营业执照上注明(有合伙协议书),中间因经营利润分配产生分歧附加协议自己不负责经营所有中间投资也与自己无关,对方每月无论经营如何付给自己一定利润,这样到09年1月16日对方忽然没有通知自己擅自转让掉网吧,等自己去时买家已付款接手经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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