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回复为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而且付加班费,这个所谓的职工代表大会根本就没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请问
更新时间:2020-02-21 17:40:37
问题描述:
本人家属在一个纺织厂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早6.30-晚7.00每天工作时长超过12小时周日休一天周一至周六工作,我以劳动时长太长为由向本地劳动部门投诉,收到回复为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而且付加班费,但是大部分员工根本就不知道正常的上下班是几点,虽然工资表确实有加班费,还有大部分员工根本就不愿意工作这12小时,这个所谓的职工代表大会根本就没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请问企业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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