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大学时期,更无损害他人的目的和行为。对我的个人名誉和精神造成了伤害。告侵犯隐私权还是侮辱呢?
更新时间:2020-02-19 09:14:22
问题描述:
事情的经过:时间是大学时期,我在一家博客网站写博客,一天利用网站漏洞写了刷粉丝脚本,初衷是觉得自己思路新奇,很好玩,事实上该行为无法盈利且无任何获取其它利益、更无损害他人的目的和行为。持续时间不到一天,博客园客服人员发现后发来消息,我立即关闭了脚本的运行。有人发现后在网上写文章公开对我进行侮辱,说我是骗子,并且截图公开我的个人主页链接和我的个人真实头像。我在一年后无意中发现该文章于2018年9月27日发表在博客园、CSDN、知乎、微信公众号,并已经有了几百上千的阅读量和评论量,对我的个人名誉和精神造成了伤害。在对发布人进行交涉过程中,发布者态度嚣张,并继续在公众号发布该文章,我想告他,告侵犯
隐私权还是侮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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