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
更新时间:2009-01-29 11:48:27
问题描述:
一.与前夫离婚
二.有2套房产,其中一套为婚前财产,一套为婚后财产,其中的婚后财产为男方的单位福利房,曾经有过工作年限的要求,但是在其获刑后与其单位交期房产的过程中其单位并未提出收回的要求
三.目前男方因经济原因判刑,在期间离婚,由法院调节离婚,但是调节书总共四份应男方口头要求都在我处,没有及时交给男方,当时调解书言明婚前财产归男方,婚后财产归女方
四.想落实以下事情:
1.调节书未及时送达男方处,如果现在送出,男方是否可以反悔?如果反悔女方如何处理1
2.此婚后财产由于有男方工作时间年限的要求,女方是否有权使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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