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同时买了养老保险和医保,将社保和医保转回户籍地四川,这个医保在工作城市还存在吗?
更新时间:2020-02-15 01:20: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原在四川粮食企业工作,并买了于2002年8月买断下岗,并同时买了养老保险和医保,2017年由于个人原因离开嘉兴,并办里了异地转移手续,将社保和医保转回户籍地四川,但户籍地社保局只接收了社保的接续,说医保要有接收单位,我想问的是:
1,没接收单位这种说法合规吗?
2,如果合规,没有了单位该怎么做才能接续?
3,因为当时没接收,这个医保在工作城市还存在吗?或者两方都没有了?因办理转移离现在有二年多了。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