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又说要我办完离婚手续再给我,我看她是没有还给我的意思,我以后工作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0-02-13 13:34:16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准备
离婚,婚姻期间她工作的收入都由她保管,未用于家庭,现有一存款4万,我存入2.6万,说好和平离婚钱还给我,但现在又说要我办完离婚手续再给我,我看她是没有还给我的意思,让她把这一条写在协议上她也不肯,只是做口头上的承诺,我想问下,这承诺可以成为法律依据吗?还有如果我们离婚不成,分居两地,我以后工作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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