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09-01-27 20:58:49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包工头,今年夏天在我工地有名瓦工在没有服从队长的安排下,私自操作木工作业,且未按木工操作规程作业,带线手套上锯工作,导致左手食指筋被锯断,中指略有受伤.经医院诊疗后,现已伸缩自如.期间治疗费用我已全部承担,此后他在家休息2个月未干活,第3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再次回到工地干些杂活,月工资1000元.出事之前他每天薪酬合计70元.2008年底,此人要求支付其在家休养2个月间的工资4200元,我想请问律师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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