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没有构成欺诈的事实,我该怎么做,需要的是什么证据
更新时间:2009-01-25 16:25:36
问题描述:
我今年20岁与21岁的女子相恋已有接近2年的时间,已经过双方父母同意,没有结婚,打算明年定亲,并买下了首饰和车等等。而女方最近另有新欢,数日后被我在大街上撞见,我要求去女方家中解决问题,但两人拒绝去家中解决,希望我们三人自己解决,经过讨价还价,对方两人同意赔偿我的所有损失1万7千元,因没有现金所以给我打了一个欠条,落款处他们二人都签了名字,并说好地二天的下午交钱,并且来我家拿走女方所有东西,可第二天他们违约,并且说欠条不是自愿写的,是受我逼迫,现在这些事情他们的家人都应经知道,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讨回自己的损失和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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