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成刑事案件吗?说是物价鉴定没做出来,派出所这种行为对吗?还是只对玻璃做物价鉴定。
更新时间:2020-01-22 10:28:41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咨询一下。他人故意损坏我财物达到三次,能够成刑事案件吗?第一次把我的轿车后档玻璃砸破,第二次砸的我拉货车的车窗玻璃(没破),还把车牌掰弯。第三次把门头房窗户大玻璃砸碎了。现在他在派出所已经交代了是他所为。派出所已经把他放了,说是物价鉴定没做出来,没法处理他。派出所这种行为对吗?另外做物价鉴定是玻璃换上的所有费用,还是只对玻璃做物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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