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不接收工伤认定材料。难道眼底出血不是伤害?社保又不接收工伤认定
更新时间:2020-01-18 19:53:38
问题描述:
长期值夜班7年,受伤当周值班时间从07-12、18-02,12-18、02-07点,休息一天,又是07-12、18-02点,值班不许闭眼。周五上午因备勤楼人员噪声没休息好,且从周二起值班室外围约五百平米几乎封闭的空间(只有单向一大二小门开着)刷地坪漆,没有通风设备,冫很刺眼、想流泪,嗓子难受,周五中午接班后气味仍刺鼻难闻,嗓子发痒,闭嘴干咳了两声,感到眼难受、发花,自己用手检查,左眼失明,经诊断系玻璃体积血、左眼底出血、视网膜病变出血。一个月后左眼裸眼0.1。本人无高血压、糖尿病和重大疾病,按高法解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
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就应认定为工伤。我认为长期夜班熬夜可致视网膜病变,过度疲劳和刺激干咳也许是导致出血的诱因,应该认定工伤。但社保说没有“伤害”,不接收工伤认定材料。难道眼底出血不是伤害?社保做法对吗?单位要我扣病休工资,社保又不接收工伤认定材料,我该怎么办?特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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