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女方并没有拒绝,到海门市城南派出所问询并立案调查。至于证词上怎么写他也不清楚
更新时间:2020-01-08 17:24:07
问题描述:
犯罪嫌疑人:男,62岁。地点:江苏省
南通市
海门市城南一个种树的工地上。工地长期就他一个人常驻这边,地上长草了或者需要种树浇水的时候,工地老板会联系当地的一个女包工头领一些当地的农村妇女过来除草浇水等。11月20号左右的一天上午几个农村妇女过来干活儿,由于农村人的陋习,他在干活儿跟女的交接东西的时候顺便揩油,见此女(五十多岁的妇女)没有反抗难为情之类的表现,于是当天下午提出带此女到他宿舍坐坐的要求,由于长期一人在外,欲火难压,对女方做出了越轨之举,一开始女方有几秒钟的反抗,后来也就半推半就了。第二天以同样的理由喊这个女的到宿舍去,女方并没有拒绝,而且比较配合。 此事过去大概四十天左右,在1月2号晚上九点左右,女方携丈夫和儿子就此事去讨要两万块钱私了这个事情,他只肯出两千,因为他生身上总共就两千多块钱生活费,后来对方压价到一万,就钱这个事没谈拢,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随后女方儿子报警说他强奸。晚十点多人被海门市
城东刑侦大队带走,到海门市城南派出所问询并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他承认的案情实情就是这些,至于证词上怎么写他也不清楚,他眼睛老花也看不见。3号晚上人由城南派出所转到了海门看守所,现在看守所拘押。负责案件的是城东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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