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是不是指贷款下来之日
更新时间:2019-12-23 10:32:06
问题描述:
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自买受人付清房款之日起15日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
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买的
二手房,首付资金托管的,我想问我们贷款12月3号下来,贷款下来也是到资金托管账户的。
合同里面的自买受人付清房款之日是不是指贷款下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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