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 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勘查现场后五日内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车辆检验、鉴定,且检验、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如需延期,经批准可延长十日。
2. 交通警察应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
证据,并妥善保管被扣留的事故车辆,以备核查。
3. 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扣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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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未超过20%的,罚款200-500元。
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罚款500-2000元。
3.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罚款20-200元。
4. 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罚款200-500元。
5. 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罚款500-2000元。
6.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 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 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
10.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罚款200-2000元。
11.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罚款200-2000元,并收缴扣留该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