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可以重复吗?
更新时间:2019-11-18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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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家的房子是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爱人的名字,目前贷款还未还清。该情况下,这套房子可以去申请银行抵押吗?如果可以,房产证上的任何一方去办理,是否还需要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此外,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发生意外,其父母、兄弟姐妹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家的房子是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爱人的名字,目前贷款还未还清。该情况下,这套房子可以去申请银行抵押吗?如果可以,房产证上的任何一方去办理,是否还需要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此外,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发生意外,其父母、兄弟姐妹是否享有继承权?
解答:
就房屋的价值来说,在按揭贷款额度之外,可以再次设置抵押。但一般来说,至少需要告知抵押权人。家庭共产处分,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否则房屋管理部门是不会办理抵押手续的。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出现,至少要有书面的授权,否则该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对于遗产问题,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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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权是否可以多次抵押
可以多次抵押。操作时需注意:1.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债权等条款;2.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确保抵押权的有效性;3.处理多个抵押权时,遵循登记优先和债权比例原则;4.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以保障自身权益。
民法典抵押权是否可以重复抵押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可以重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