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有义务共同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吗?父母出了一部分就自己另外买了一套居住,请问我这种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12-20 18:58:28
问题描述:
你好,我老公是两弟兄,他父亲婚前生病,医药费是哥哥(已成家)给的,我老公请假半个月回去照顾,我婚后有义务共同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吗?哥在未成家的时候出了大部分钱,父母出了一小部分共同购房居住,哥娶了嫂子后,父母出了一部分就自己另外买了一套居住,然后父母把之前那套卖了,所赚得的钱另外再购了一套首付房,公婆出的装修费,房产证上写的我老公的名字,老公在支付按揭,现在我两人共同在付按揭,公婆给哥嫂带了3年的孩子,现在准备给我带孩子子,我的孩子刚出生,我母亲就来共同照顾我出月子,老公父母一直估计房子有嫂子的部分,嫂子过来玩婆子妈说没住处,认为我妈照顾我是多余的,占着了她房子。后来公婆不愿意给我带孩子,我就自己带着孩子回娘家住(老公一直在外地上班)每个月两弟兄还要各支付他们1000的生活费(公婆年龄63岁和65岁),两个老的住着按揭还是我们在给。后来我和老公商量卖掉换一套大一点的3居室,为孩子考虑一间卧室,可是嫂子又劝告公婆不能卖,她的意思就是以后想让公婆跟着我们住,房子首付的钱她就不要了(只是婆子妈在说,没向我和老公表明她的想法),我就觉得这房子以后会有纠纷,现在就和老公商量过户给哥嫂,让他们去付后面的按揭,把我老公婚前婚后所付的按揭和所赚的钱按比例提出来,我们自己另外去找房住,哥同意那就是让公婆住到过世后将房子卖掉再提,我们也同意,但是嫂子又不想接手,哥嫂就这样僵着,家里大小事情都是嫂子做主,就想套牢式的让公婆跟着我们一起住,请问我这种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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