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么司又于去年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这期间没有任何一象单位联系过我他们都是直接登报的我
更新时间:2019-12-14 14:51: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为朋友5年前在民生银行担保了一笔25万的贷款于今年九月份收到了法院传票原原来是民生银行将这笔贷款于当年以不良资产转让给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么司又于去年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这期间没有任何一象单位联系过我他们都是直接登报的我在
担保合同中是连带担保责任。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11月我朋友成国红要货款请我担保我就同意了后来去了银行实际贷款人是杨发明是我朋友的朋友我并不认识杨发明当时杨发明夫妻俩都到了成国红跟我说帮杨发明担保我就不同意他说因他在民生银行有贷款未还不好担保就请我来银行信贷员也说没事我就同意了签了字直到收到传票才知道这羌贷款没还,后经了解原来是这样的当时确是杨发明贷款发展葡萄种植提供有营业执照但是成国红与另外一个放高利贷的人及银行信贷共同设了套杨发明在办齐所有贷款手续并办理了下款的银行犬后信贷员又以数额较大需提公对公帐号为由有成国红背着杨发明先期准备好了一份与句容白兔镇龙山果园的购销果树苗的
合同银行信贷员又告知杨发明说要委托支付杨发明对这又不懂就在委托友付上签了字此时贷歌合同完成信贷员告诉杨发明回去等下款钱会打到那张卡上并有短信告知第二天也确实下款了但一秒左右就打到了那个对公帐号上随即就被转入了蒋国平的帐上杨发明也不知情就问成国红被告知可能他不符合条件银行收回了,杨发明从东贷过款也就是个种地农民就当真了随后也就不当回事了,成国红当时从信贷员处获取了下款卡号还了两个月的利息就不再还了银行方只是向成国红催要还款一直没有向贷款人杨发明和担保人催要。以上就是案情的全部经过法院已开过两次庭现法官告知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要求贷款人和担保人提出申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教各位大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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