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约定交楼时间为20191231日前交楼的,请问业主有权拒交这段时间的物管费用吗?开发商可
更新时间:2019-12-10 14:39:5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相关收楼日期向你咨询一下,请问
合同约定交楼时间为2019-12-31日前交楼的,现在开发商在2019-02-25通过快递邮寄通知书叫收楼,说按照3月份起开始收取物管费,请问业主有权拒交这段时间的物管费用吗?
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19-12-31前交楼,楼盘如果达到交楼条件,开发商可以提前在3月份发出交楼通知书吗?
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30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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