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后的发票显示收取费用940.54元,多收取费用。不同意赔偿。是否属于欺诈?
更新时间:2019-12-01 14:55:39
问题描述:
您好!
12/2我在第一食品商店购物,购物单显示费用171.78元,我用卡支付,收款后的发票显示收取费用940.54元,多收取费用。
经与店方负责人沟通,我要求店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赔偿多收费用3倍。他说是机器设备原因,仅同意退回多收费用,不同意赔偿。
请问: 1、店方这样多收费用是否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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