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违反了合同法。不按合同履行,是不是可以起诉还是怎么走,费用应该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0-02-04 07:47:1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转让过来的一个快递网点,因为现在自身情况不做了,需要转让出去,然后在改合同的过程中有一些难,我把我的店转让给别人,需要去总店改合同,但是总店说要另外收取加盟费跟押金各一万元,之前是各8000.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写的,现在要求补4千,合同上面是没有注明标记的。这个公司也没有规定,就是总代理自己收取的费用。之前转给我的人都没有另外补什么费用。都正常改的合同,我想了解一下,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合同法。不按合同履行,如果按照合同办事我是不是可以起诉还是怎么走,费用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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