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因为孩子还说疼,我们就给买了药膏之类的,是合理要求吗?如果对方要打官司会不会判定我方赔偿?
更新时间:2019-11-26 22:41:22
问题描述:
2018年7月5日为我家孩子取掉板凳,导致她家孩子摔倒。现在医院做了片子,医生说没事,回家静养。回来因为孩子还说疼,我们就给买了药膏之类的,贴了很长时间。2018年9月17日左右又去拍了片子,结果表明尾椎骨生理角度加大,无明显异常。现在因为其他同学撞她导致受伤部位疼痛,对方家长要求我方掏付医药费用,是合理要求吗?如果对方要打官司会不会判定我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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