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可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必须写明土地租赁的用途吗?以及必须言明不更改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用途吗?
更新时间:2019-11-22 16:37:12
问题描述:
租赁土地,如遇征地等情况,土地赔偿金以及青苗费该由出租方所得吗?没到期的部分损失,出租方该以什么价格赔付给承租方。如已到期,土地上的农作物归谁所有?未及时支付租金,违约金该定为多少合理?超过多久未支付租金,出租房可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不能转租土地给他人吗?对于国家征地、占地等特殊情况,要求承租方无条件配合,以及赔偿事宜应该怎样规定?目前土地上有农作物,可以协商承租方折算成钱补给出租方吗?必须写明土地租赁的用途吗?以及必须言明不更改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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