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我能要回前夫欠我的钱吗?
更新时间:2006-12-15 12:24:27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夫于2004年9月离婚,因为离婚时他人要去北京,所以要把住房上交单位,所以离婚时我们在离婚协议上注明,离婚后他在两年内给我四万元钱(并未说明原因)。之后他说他没有能力在两年内把钱给我,所以又给我写了一张三年内给我四万元的欠条。现在两年过去了,我多次找他要钱,他都说没有,前不久他答复我说不打算把钱给我了。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钱吗?他现在人在北京,我需要在哪里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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