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是未成年。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更新时间:2019-11-23 09:44:10
问题描述:
四岁孩子之间打仗,就是挠了,推了一下,不可能严重,都是常有的事,现在闹事家长以监护人之名找惹祸方家长闹,给惹祸的孩子造成名声上心理上的压力。因为是小事,孩子在老师手里,闹事家长不敢直接找老师闹,正好以监护责任问题找惹祸家长闹,这隐私了严重的冲突
现在律师中,有两种观点,第一种,家长没有监护责任,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家长没有办法行使监护责任,监护责任在学校。所以小孩子打仗,找对方家长讨说法不合法
第二种,发生在学校里,学校有监护责任,但是家长也有监护责任,因为孩子是未成年。
第三种说法,就是要看学校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如果能证明尽到了,那个家长就有责任,这种说法成立么?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那要是按着这个思路走,
大连查看监控,两四岁孩子打架,学校尽到管理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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