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法院该如何判决
更新时间:2006-12-12 17:32:39
问题描述:
我的父亲去年4月17日在国道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今年5月公安机关破获此案,诉至当地法院审判。我作为受害继承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赠偿,法院将刑事附带民事合并审理,并将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民事赔偿的共同被告,判决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能力)。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最近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是该案一审法院审判程序错误,理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将保险公司列入共同被告,应该分开审理;二是保险合同有个约定,即肇事逃逸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赠偿责任。但现在各地法院在审判这一类似案件的时候,有的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肇事逃逸免责条款无效,判决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有的法院认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这种情况法院究竟该如何判决?我们受害方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i] 本帖最后由 hbjxc 于 2006-12-10 10:19 PM 编辑 [/i]]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