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负连带赔偿责任,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6-12-12 17:23:36
问题描述:
我方司机A驾驶大货车与么托车B发生事故,造成么托车乘客C死亡,交警判定我方A负次要责任,么托车司机B负主要责任,乘客C无责任。而我方又投保了五十万的第三者保险,而么托车司机B在事故发生后失踪。现时法院二审判定要我方A负责乘客C的30%的损失,么托车B负责70%的损失,我方车主要并对事故总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已经在赔偿限额内支付了乘客C的30%的款项,请问我方能否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连带责任造成的金额赔偿?又能用什么方法追讨么托车B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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