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时间交货,要拿回钱。而后又以各种理由不还钱,不过过了3年后!请问假如到那天出庭
更新时间:2019-10-29 09:40:02
问题描述:
你好!由于8年前刚出社会,不知道社会的险恶,被台湾人忽悠去做了个法人代表。在做法人代表期间有一单生意,由于客人对给的机器不满意,要台湾人拿回去改良,台湾人也同意拿回去改良,但是而后台湾人拿了钱后,机器也拿回去后,不按时间交货,一拖再拖,还是没交机器,于是买家不要机器了,要拿回钱。台湾人刚开始也答应给回钱买家,而后又以各种理由不还钱,于是买家将我这个法人代表和台湾人告上法庭!而实际经营着为台湾人。在经过我劝说后,台湾人在庭下和解同意分期还货款给买家!于是买家撤销申诉,不过过了3年后!买家又将我和台湾人告上法庭,理由是,台湾人未付一分钱货款!接到第二次传票后,我打电话给台湾人,要他出来负责,他同意出来负责,不过我不相信他这个人了,不过他本人在内陆,未出境。请问假如到那天出庭,台湾人没出庭,我出庭了,到时法官是是否会判我负全责吗?在出任法人代表期间,只拿了3个月的代理费,总额是2400不过都被台湾人忽悠回去了!假如我被判全责,而台湾人还在内陆,我是否可以申请对台湾人限制出境!并申请对台湾人上黑名单,也就是老赖名单?请问律师门,现在我该如何自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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