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员说啊!是怎么产生的刑事案件?还是因为对执行人员说不好听了?会被判刑吗?
更新时间:2019-10-30 21:06:49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因为债务纠纷,法院强制执行,把唯一一套住房给拍卖了,不是抵押的房产,而是在银行的贷款房,但是这个债务我嫂子根本就是不知道,而是我哥一个人造成的,法院拍卖这套房产是起诉了他两个人,但是我嫂子从一开始到房子被拍卖,根本一无所知,一点不知道,法院也没找她签过一个字儿,这种拍卖合理吗?而且和我母亲还有一个私下的协议,嗯,没公证,我哥我嫂子都签了字摁了手印,写的这个房子不需抵押,不许怎么怎么地。这两天突然派
出所去我哥家,把我哥带走了,说是拒不执行,说是拘留三天,但是今天到日子没给放出来,我嫂子去问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说啊!说不算是民事纠纷了,算刑事案件了,是怎么产生的刑事案件?我嫂子说就在夏天的时候执行执行的人员给我哥打电话没打通,打到我嫂子上那电话上去了,然后我哥接了电话,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打电话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为啥今天还给算上?现在我们搞不明白,到底是?是因为拒不执行房子,还是因为对执行人员说不好听了?送到看守所去了,会被判刑吗?能判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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