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有三个股东,一股东不同意,判决书如何写?
更新时间:2019-10-28 12:26:08
问题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有三个股东,分别为一股东,二股东,三股东。分别为36%,34%和30%。二股东准备将股份转让给三股东。双方达成协议。二股东以书面形式询问一股东的意见。一股东不同意,但并未书面回复而进行了公告。二股东认为30日内并未进行书面回复视为同意。二股东和三股东进行的登记转让。以股东上诉请求他们之间的转让无效。公司的登记变更无效。应该判谁胜诉?判决书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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