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买的新房,合同约定是2019年6月30号交房,请问算违约吗?
更新时间:2019-10-28 11:38:48
问题描述:
你好在吗?请问我们买的新房,合同约定是2019年6月30号交房,但是我们一直未收到开发商通知。直到10月初我们去物业,他们说短信通知过交房,也发过信函被打回。原因:购房合同填了我老公和我俩人的手机号,我老公那个号码已经不用了,物业说短信发到这个手机上的,信函联系的也可能是这个号码打不通被驳回了。但是我的手机号一直都通的,家庭住址也没变。物业一直没有联系到我们通知收房,虽然口口声声说发了信息但只是无效通知。请问算违约吗?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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