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问题是等哺乳期过了,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10-24 09:20:18
问题描述:
您好!1,我现在怀孕快9个月,11月20日的预产期。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18年6月到2021年5月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怀孕了公司多次工作上为难,现在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提出的赔偿是2N,也就是2.5x2,相当于我休完产假就不要去公司上班了,这样是否合理?2、按照怀孕三期的赔偿,我休完产假和哺乳假期应该到2020年11月20,还没到到三年合同期(2021年5月),问题是等哺乳期过了,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N+1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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