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有政策依据吗?是不是应该由公积金中心告知吗,而是所有贷款资料手续(包括抵押担保公证等)
更新时间:2019-10-08 22:01:44
问题描述:
我和爱人申请组合贷购买第二套房,第一套房目前商贷尚在还贷,每月供9900余元。按照我双方公积金余额,可以满贷70万元,剩余6万元用商贷,但受理的银行信贷员审核资料后却电话告知我只能贷46万元,说是我夫妻两人的第一套房和本次要购买的第二套房的还贷月供额度高于了我夫妻两人公积金缴纳基数和的一半,所以无法满贷,只能贷46万元,不足部分24万元只能转为商贷。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说法有政策依据吗?这种解释是不是应该由公积金中心告知吗,怎么会由银行信贷员告知?而且此前贷款申请预审时,银行也没有提醒此事,而是所有贷款资料手续(包括抵押担保公证等)办理完毕后,突然提出这一说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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