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就不买了把定金还给你,我认为可以补偿但不能那么高,你说这个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10-04 15:46: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卖房子2018年4月份约定9月份满两年过户,定金收了50万,到2018年6月份的时候突然政策变更说要满三年才能过户,合同中并没有补充协议关于政策变化,2018年9月份的时候我就和买家说了,要不你们就强制过户,要不就不买了把定金还给你,对方不愿意认为房价涨幅很高要求补偿5万,我认为可以补偿但不能那么高,接着就不了了之,2019年1月份我们有追对方这个怎么办,我们见拖那么久就不想卖他了,所以到2019年9月份对方提起诉讼,告我们违约,你说这个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