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要责任,对方的次要责任,我垫付了五千多的医疗费,我该怎么办啊?
更新时间:2019-09-23 15:22:4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开的机动车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把对方的脚撞了一个口子,没有骨折,交警解决后是,我的主要责任,对方的次要责任,我垫付了五千多的医疗费,又赔了各种费用五千元给对方,对方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左右,已经没有住在医院了,伤口也差不多好了,但是对方一直不愿办理出院手续,医院有没有权力让患者出院?我该怎么办啊?请你给点建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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