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签名。但是我没有拿转正后的工资,算不算违法?
更新时间:2019-09-18 22:44:1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整形医院上班,5月16号办理的入职,合同上面写着试用期是5月16~7月15。但是转正要背话术,我因为准备专升本,所以没有去转正(7月28发了我转正表格和话术)。按我的理解,我是没有转正的,我这个月9月,家里安排了我其他工作,我就9月11号晚上跟人事部的拿了辞职申请表,因为中秋,领导都放假了,节后,我去找领导签名,领导说(我虽然没有转正,但是按照合同我就算是转正了,未转正3天可以走,转正后要一个月,要不你等我们招到人再走,要么等一个月...)因为我家里安排的工作很赶,而且我没有转正,我以为3天可以走,我跟领导说,那我再多做到9月22吧,下星期就不来了,但是领导以,还没招到其他人,按照合同我已经算是转正为理由,不给我签名。
我提醒一下,他说我按照合同已经转正了,但是我没有拿转正后的工资,前面发的都是试用期工资,而且我没有办任何转正手续,那么我想请问律师,这医院算不算违法?还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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